工程实践(金工)成绩评定办法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6-20浏览次数:1768

工程实践(金工)成绩评定办法

      为了方便准确的结算学生实践成绩,工程实践(金工)结算评定办法如下:

1机类和近机类实习成绩:

    (1) 平时成绩及各个工种实践结束时的应会考试的成绩(占各工种成绩的70%):

        指导人员每天对学生当天实践情况及应会考试的成绩的评分,相加后得出的平均数。

    (2) 劳动态度(占各工种成绩的10%):

        实践指导老师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的评定成绩。

    (3) 实践报告成绩(占各工种成绩的10%):

        平时的实践报告成绩

    (4) 应知成绩(占各工种成绩的10%):

实践结束后进行的理论应知考核成绩。

 

2非机类实践成绩:    

    (1) 平时成绩(占各工种成绩的70%):

        指导老师每天对学生当天实践情况的评分,相加后得出的平均数。

    (2) 劳动态度(占各工种成绩的30%):

实践指导老师对学生在实践期间的表现的评定成绩。

 

根据各工种相应比例结算出本次工程实践(金工)总成绩,并根据分数的多少,评定出优、良、中、合格、不合格几个等级。对于以上各工种包括应知,操作上出现不合格的应该补考,并根据规定交补考或补操作费用(每项150元)。对于补考仍不及格者,本次工程实践(金工)的最后成绩作为不及格处理。